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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作者:林毓海发布时间:2020-05-22 10:12:03浏览量:723次

温州大学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根据温瓯教义〔2020〕92号2020年瓯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制定温州大学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2020年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需要持有经区教育局核准同意缓入学证明的儿童。

二、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划分

一年级计划招生4个班,160。施教区为白象村、霞坊村、上蔡村、南湖村、横港头村、金竹村、鹅湖村适龄儿童;白象居委会、南滨锦园(中梁国宾1号)、双湖名苑(四季原著)、华润悦玺等住宅小区

三、招生办法与程序

根据 “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的原则,在招生计划内对报名对象分类分批排序,统筹安排入学。 

1.招生批次。

第一批:户籍在施教区,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优待和照顾对象子女,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子女,“积分入学”政策录取对象等。

第二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的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具有不动产权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视学位情况予以安排,如不能安排则由区教育局统筹。

第三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内有不动产权的非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施教区学校由于学位原因不能安排的,由区教育局统筹。

2.招生程序。

按第一至第三批顺序分批录取,上一批次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额,可启动程序录取下一批次的学生。若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该校剩余学额时,学校应如数录取;若报名且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采用电脑派位(摇号)或随机抽签的方式招生,额满为止。

根据《关于2020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通知》(温瓯新居民〔2020〕1号),鼓励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申请参与“积分入学”。

四、报名与录取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6月2日—24日。

方法一:家长关注“瓯海教育发布”公众号,选择“招生入学”,点击“义务教育招生”,登陆报名界面后根据系统提示依次登记入学信息。

方法二:家长也可以选择安装手机APP“浙里办”,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登陆“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瓯海区”,根据系统提示依次登记入学信息。

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如学校学位已满的有效申请及未按时报名申请的本区户籍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非本区户籍学生,原则上不予安排学位。

2.信息核验

入学信息核验分现场核验和网上核验两种形式。

1网上核验:辖区内户籍学生准备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证(户籍在南白象街道的拆迁安置证明)在网上报名时拍照上传,不需现场报送材料。

2以下四类对象需到现场材料核验:1.不动产权证为祖辈的对象(报读非施教区学校的);2.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对象;3.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4.要求统筹安排的拆迁户子女。家长持《2020年瓯海区小学新生报名表》、“四类”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凭区教育局审核通知送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验,具体材料清单见附件。

序号

四类对象

现场核验材料

(原件备查,提交A4规格复印件)

1

不动产权证为祖辈的对象(报读非施教区学校的)

1.户口簿(祖孙三代同一户口本);2.父母身份证;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4.祖辈产权人身份证。

2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对象

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说明报告;4.房屋土地证或者四份表。若提供的是房屋民间契约或转让协议书,同时要提供以下材料:(1)连续三年以上水费单;(2)连续三年以上电费单;(3)连续三年以上有线电视费或固定电话费缴纳发票;(4)村居或镇街提供的其他长期居住证明;(5)隔壁四邻证明;(6)提供父母及孩子在瓯海区无不动产证明。自有住所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缴纳凭证要求连续年限达3年及以上。

3

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

1.居留证2.父母原籍户口证明3.区侨办(区台办)出具的身份证明4.法定监护人公证材料5.户口簿6.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

4

要求统筹安排的拆迁户子女(户籍不在南白象街道的拆迁户)

1.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或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及房屋已拆除材料)2.房屋租赁合同3.户口簿4.父母身份证

3.录取安排

6月29日开始启动各批次报名对象信息核验、资格审核、分批录取工作,7月底基本完成学校招生工作,家长可以通过招生平台查询录取信息。

五、其他情况

1.现役军人等优待对象、高层次人才等照顾对象子女的报名。申请人持入学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办理,核验相关信息,由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予以确认并公布。报读时间为5月25日-29日,照顾对象需要在“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信息,报读原施教区学校或居住地学校。

2.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的报名。南白象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法定监护人户籍或不动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南白象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兄或姐、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或者非瓯海区户籍出境的归侨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监护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户籍和不动产权都在瓯海区的,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法定监护人户籍或不动产权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统筹生),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因公共利益需要房屋被征收(拆迁)且户籍在瓯海区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1)已安置的对象,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安置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2)未安置且有正式产权调换协议书的对象,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到原施教区学校报名。如因房屋被征收(拆迁)造成到原施教区入学不便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报读现居住地施教区学校,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经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临时协议书的对象,登录招生管理系统选择原施教区学校报名,瓯海区户籍生不需报送材料进行现场核对,非瓯海区户籍生报名后,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4.瓯海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中重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和二村,启智部联系电话:57677901,启音部联系电话:57761176,启明部联系电话57677946),关注学校网站招生信息,及时报名;有轻度视力、听力、智力障碍的对象网上报名施教区学校,家长需带孩子及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安排随班就读。

5.户籍在2020年6月1日之后登记或迁入瓯海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于8月17日至19日到户籍地施教区学校补报,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需提供不动产权报名的几种特殊情况说明

1.不动产权持证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不动产权证人在一起,又确无其他住房的(其父母需提供无房佐证材料),该不动产权可以作为入学依据。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2.不动产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抵押权人盖章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交学校,代替不动产权证报名。

3. 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须提供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居住3年以上有关不动产佐证材料。相关佐证材料需进行现场核验。

4.不动产(住宅类)产权与他人共有的,其份额占比不得少于50%。

5.2020年6月1日之后领取的不动产权证只能作为入学报名统筹安排依据;房屋买卖的民间契约及协议、营业房的产权证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七、招生咨询电话

温大附属南白象实验小学招生咨询电话:56691258  5669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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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