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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4 年全市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补充通知

作者:夏其灿发布时间:2024-05-23 11:50:52浏览量:228次

 

 

 

 

温教202425

 

 

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

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各高校、市直学校(单位)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4〕7号)和温州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温总工办〔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温州教育系统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教职工疗休养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规范疗休养活动组织方式。教职工疗休养活动是集体活动,必须由各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疗休养活动应完成报备手续后方可实施。涉及领导干部疗休养的,要按照规定流程(外出)报批。教职工疗休养活动一般在暑期举行,每位教职工三年内最多可以参加一次省外疗休养。

二、严肃疗休养活动纪律。各单位工会要坚持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严禁以疗休养为名变相组织公款旅游或发放钱物,严禁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开展与疗休养无关的消费项目,严禁承办单位虚开发票套现,严禁冒名顶替参加教职工疗休养,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重视疗休养活动安全。各单位工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建立应对预案。带队领导作为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参加人员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参加人员要遵守活动纪律,服从管理,做到文明休养,杜绝师德失范现象出现。组织单位要为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购买人身意外险。

四、提升疗休养活动品质。各单位工会要坚持以教职工需求为导向,鼓励疗休养承办承接单位丰富产品体系,优化产品品质,及时为教职工提供精准、贴心的服务。各单位工会在安排2024年疗休养线路时,要优先选用“2024年温州市教职工疗休养精品线路”。通过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强对疗休养承办承接方的动态管理。市教育工会将定期汇总、公布各承办承接单位的满意度排名。

五、完善疗休养活动招投标工作。为了保护基层工会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依照浙江省财政厅文件规定,单项或者年度批量预算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市级50万、县级30万)的项目,依法实施分散采购。不得将应当以采购的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在完成疗休养后要重视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中国教育工会温州市委员会

2024516

 

 

 

 

 

 

 

 

 

 

 

 

 

 

 

 

  中国教育工会温州市委员会        20245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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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115115588928.pdf
20240703115122584529.docx